四川省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检测到“xx商贸有限公司”在售卖商品时,页面或图片中标示“野生…鱼”,疑似存在销售长江鱼、野生鱼的行为。《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执法人员怀疑该商户违规发布相关产品,随即通过督证通进行取证。
一站式取证、固证
步骤一:打开督证通并登陆后,可以看到相关任务已经推送至系统中。
步骤二:点击查看任务详情。
步骤三:
◆点击开始取证,取证过程将被督证通全程录制。
◆打开相应链接,确认商品标题中涉及违规词汇,可通过悬浮菜单中的功能按钮,对其进行截屏、长截屏取证。
步骤四:取证完成后,点击悬浮窗中的结束按钮,返回至任务页面。此时,可以看到取证的文件已经附在任务下方,点击上传即可完成此任务。
步骤五:生成该证据的电子数据存证函。
步骤六:至此,对该商家违规行为的取证、固证流程已经完成。
督证通全部取证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756-2008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相关操作说明,具体规定见下:
4.3发现提取固定证据数据
a)根据检验用例准备检验环境条件、数字照相机和数字摄像机。
b)对于检验设备为计算机的,在检验设备上安装屏幕录像软件,使用杀毒软件查杀计算机上的病毒程序。
c)对于以下情形,启动数字摄像机或屏幕录像软件,记录检验设备屏幕上显示的内容:
1)目标证据数据为不可再现数据的;
2)检验对象为远程数字化设备的;
3)检验对象为原始电子数据存储介质且不具备写保护条件的;
4)检验过程中启动被检验数字化设备的操作系统且不具备写保护条件的。
d)对于目标证据数据为可再现数据的,可不启动数字摄像机或屏幕录像软件。
e)根据检验用例规定的证据数据发现提取操作步骤,搜索、分析、截获证据数据。
f)对于能复制导出成为数据文件的证据数据,将数据文件复制导出作为证据数据。
g) 对于在被检验设备屏幕上显示的,无法截获转换成数据文件的信息,使用数字照相机或数字
摄像机拍摄屏幕显示内容,将拍摄获得的图像文件和视频文件导出作为证据数据。
h)计算导出的证据数据文件的哈希值。
i)对于启动数字摄像机或屏幕录像软件的,在检验设备屏幕上显示导出的数据文件名称和哈希值并予以录像。
j)对于启动屏幕录像软件的,停止屏幕录像软件,将生成的视频文件导出并计算其哈希值。
k)对于使用数字摄像机录像的,停止录像,将录像带封存并编号,或将录像结果导出成数据文件并计算其哈希值。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衣食住行综合性平台、专业性平台等移动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日渐增多。平台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现象层出不穷,传统基于pc端的监管取证难以支持庞大的移动业务监管工作,无法及时对移动端的数据线索进行固证取证。
面对以上情况,效率源自主研发了一款专门针对移动终端的一体化市场监测取证平台⸺督证通,针对一些通过传统工具难以及时取证的移动端应用进行取证、固证,为后续的相关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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